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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世纪婴儿之父”索赔290万

2000-04-16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“世纪婴儿”超级玩笑的始作俑者,被《读者》杂志列为“20世纪中国巨骗”之一,引出了新千年中国头号名誉侵权官司

3月15日,中国极具影响的十几家权威媒体几乎同时刊出一则爆炸性新闻:“世纪婴儿”超级玩笑的始作俑者、南京三乐电气公司33岁的青工陈军,一纸诉状将《读者》杂志告上了法庭,要求《读者》赔偿名誉侵权及精神损害费290万元。原因是《读者》在今年第1期将他与窃国大盗袁世凯、巫医胡万林、大陆首骗牟其中、“两国论”制造者李登辉及“法轮功”邪教头子李洪志等人并列为“20世纪中国巨骗”,还点名道姓陈军是“骗术中的新秀”。这起官司起至于陈军编写的一则超级玩笑。陈军曾在1993年参加了《中国青年报》的“愚人节”笑话征文,他在征文中写到,“联合国将给予2000年1月1日零点诞生的世纪婴儿各种特权”。去年至今年初的世纪更替之际,一些媒体又把“世纪婴儿”和“世纪婴儿出笼的真相”及陈军的人生故事重炒了一遍。

陈军名列“20世纪中国巨骗”之一

元月12日,陈军经朋友提醒,在2000年第1期《读者》上,找到了一篇题为《恶之花:世纪中国巨骗“梦幻组合”》的文章。

这篇署名“苏彦”的文章,网罗了袁世凯、胡万林、海灯法师、牟其中、李登辉、李洪志及柯云路等“大牌”人物,将这些人物“组建”成了一支中国“梦幻组合”足球队。

陈军在第31页左上角找到了为他安排的“中场”位置。文中这样写道:在中场这几个位置上,“邱氏诱捕法”的发明人邱满囤以及“世纪婴儿”童话的编造者陈军等人也表现出了一些过人的才华……他们虽然是骗术中的新秀,但也反映出“骗”这一丑恶现象对人们的影响,希望这样的新秀还是少涌现出来几个为好。

该文作者还将陈军归类为4颗星的“危险人物”,仅次于极度危险、级数为5颗星的李登辉、李洪志、袁世凯,却高于被评为“3星级”的“较危险人物”海灯法师以及号称是中国第五大发明———“水变油”的发明者王洪成。

陈军说:“该文面世后,我恋爱两年多的女友及其家庭对我误解很深,提出分手,而且不同意我打这场官司。这样下去我的这场恋情肯定会泡汤。现在,我的工作也被蒙上阴影,无法正常工作,现已两个月没拿到工资,身心受到极大伤害。我两次向《读者》的法人代表致函,但他们置之不理,我只有被迫与他们对簿公堂,给自己讨回个公道。我是按每本杂志索赔1元起诉的(《读者》每本定价3.00元,连广告在内利润肯定在1元之上),而且据电话了解,《读者》自称该期发行量达290万份,所以才把索赔额定在290万元。

《读者》要与陈军“法庭上见”

从陈军3月15日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交的起诉书上看,他这次起诉的不仅是《读者》杂志一家,同时起诉的还有山西青少年报刊社主办的《山西青年》,因为是《山西青年》率先在1999年第10期上刊登了该刊记者苏彦所写的《恶之花:中国世纪巨骗梦幻组合》的。

《读者》杂志刚刚知道陈军状告一事,正在紧急研究应对措施。《读者》常务副主编胡亚权称:“我知道陈军通过英特网提出了抗议后,就安排该文的编辑袁勤怀与《山西青年》联系,可是至今袁勤怀也没有把了解的情况告诉我。编辑对这条稿子选用没有认真斟酌,确有不周之处。但《读者》只是转载了别人的文章,充其量只是被连告,‘元凶’应是《山西青年》。既然法院已经立案,那肯定法庭上见。尽管是南京的法院受理此案,但我们相信法律是公正的。”

陈军状告《读者》侵权名誉一案标的高达290万元,而且请的律师是曾代理陈希同一案的著名大律师王耀庭,他们的对手又是财大气粗的《读者》杂志,因此势必将演绎一场新的恶战。

羊城晚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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